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3-22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省部驻唐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冀人社发〔2014〕25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24号)精神,现就我市2017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7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人选面向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不省部驻唐单位)、非公有制组织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选拔,一般从人选“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相应的下一层次人选中推荐产生。
2017年度唐山市优秀年轻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以下简称“市优秀年轻人才”)面向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以及省部驻唐单位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含管理、高技能、农村实用人才,包括编外聘用人员)选拔。
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管优秀专家称号的,不再参加第一、二层次人选的选拔;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再参加第二层次人选的选拔,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第一层次人选的选拔;获得市管优秀专家称号的,不再参加市优秀年轻人才的选拔。
二、选拔名额
2017年度省下达我市的推荐申报指标为:第一、二层次人选10名、第三层次(市优秀年轻人才)人选70名。申报过程中,同一单位第一层次人选一般限推荐1人,第二层次人选推荐一般不超过2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按照预分名额自行选拔,择优推荐。省部驻唐单位第一、二层次人选按照管理权限向各自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市优秀年轻人才人选推荐申报不单独下达预分名额,推荐申报人选限定5名。
三、 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和职业道德;有较高学术造诣, 近五年内业绩突出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在各自领域发挥学术技术带头或领军作用;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第一层次人选:
1.在从事的学科或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研究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
2.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规划,在我省长期从事科研成果转化,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项目带头人。
3.国家级奖励前五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原省长特别奖)、省(部)级一等奖前二名一项以上获得者,并有三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高质量、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4.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一名一项、前三名两项以上获得者,并有三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高质量、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5.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二)市优秀年轻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第二层次人选:
1.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市级奖励的各类人才。
2.获得省部级科技项目专项经费资助或承担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第一主持人。
3.具有硕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或国内先进的专有技术在我省实现产业化,并在企业或研发机构中占有不低于10%的股权比例的创业型人才。
4.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两项以上获得者,并有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较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5.年纳税总额增幅超过全省平均增幅,其上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实际留成部分(简称“税收留成”)在全省同行业前三名的企业研发、经营或管理部门的各类人才。
(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市优秀年轻人才:
1.科学研究类
(1)自然科学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成绩突出,其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成果达到市内外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一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3名)一项、二等奖(前2名)两项、三等奖(第1名)三项。
②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本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一、二区检索论文两篇以上(提供收录、检索证明);或撰写并出版学术专著两部。
③曾主持过市厅级科技支撑计划、重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市厅级重大科研课题两项以上,其中近五年内有两项为课题主持人。
④拥有发明专利两项(前3名)以上,且至少有一项实现了技术转化,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良好的社会效益。
(2)社会科学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政治方向正确,学术造诣深,具有创造性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一项;或市厅级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一等奖(前3名)一项、二等奖(前2名)两项、三等奖(第1名)三项。
②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本专业权威报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被EI(工程索引)期刊检索、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检索两篇以上(提供收录、检索证明);或撰写并出版学术专著两部。
③主持过省部级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项,或主持过市厅级以上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三项以上,其中近五年内有两项为课题主持人。
④为省、市重大决策提供应用性研究成果三项以上(省前5名,市前3名),并被省市级党委、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文件时大量采纳,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科层次院校按技术应用类条件申报)等单位专门从事研究工作的研究人员必须按科学研究类条件申报。
2.技术应用类
具备某种专业(技能)特长,基础理论扎实,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两篇以上,或出版相关专著一部,或拥有发明专利一项(其它专利3项)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省或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引进消化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中,在关键性技术问题上取得较大突破,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得到市厅级以上部门认定或推广,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一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至少两项;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科技创新人才。
②在农林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农林科技、为民服务、农产品加工等工作,在技术创新、应用、引进、推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推广技术或品种在一项以上,推广面积在本地区达到宜种面积的40%以上,全市宜种面积达到20%以上,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一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至少两项;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业务能手或技术骨干。
③在医疗卫生系统,担任省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承担国家及慢性疾病综合干预项目技术带头人,能够带领技术团队,在重大疾病救治方面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外医疗界、医疗前沿享有较高声誉和高超医术;长期在基层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在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方面,成绩突出,形成一套独具特色方法,挂号(预约)多、疾病诊断准确率、治愈率,得到市内外同行公认。并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一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至少两项;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一线医务、医技人员。
④工作在教育第一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育理论、教学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业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一项;或市厅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至少两项;从事中小学教育,培养的学生或学生团队多次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指导教师;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一线骨干教师。
⑤文学艺术、新闻出版、文化科技等领域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在市内外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个人或主创作品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主要创作人员;入选市厅级以上“五个一工程”奖的主要创作人员;获得市级厅以上文艺创作等相关专业三等奖以上的主创人员;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多项,产生较大社会反响。
⑥培养的运动员参加或参加省级以上重大体育赛事获得个人前3名、团体前2名,对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运动员。
⑦创造性地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或在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改造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员。
⑧获得国家专利实施后,经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员。
⑨职业技能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工作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技术等级工人。
⑩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村实用人才。
符合上述选拔条件,长期在基层工作、新三板及以上拟上市企业和“凤还巢”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可优先推荐。在乡镇及所辖单位工作,且业绩突出的人员,在科研奖项(含优质教案、优质课、优质课件)方面可适当放宽到获得县处级(前3名);在表彰奖励方面可适当放宽到县处级党委、政府。
3.综合管理类
在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的高层或重要管理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在市内同行业领先,被市级以上媒体广泛宣传,撰写的管理理论文章被核心期刊或报刊刊发两篇以上,单位经济效益好,社会赞誉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担任一定规模国有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任职期间首创或推广、应用现代管理方法,取得显著效益,所在企业上缴国家税金年均增长率在20%以上,总额保持在全市同行业前5名以内,企业净资产年增长率平均在10%以上;或非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增长在15%以上,销售额在全市同行业排名在100名以内,年上缴利税保持在全市同行业前5名。其中获得市级以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一项以上者,可优先推荐。
②担任一定规模事业单位管理者,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决策管理能力,推动本单位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全市产生较大影响,单位获得市级以上奖励,且申报者近五年内有三年被上级部门年度考核为优秀。
③担任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从事市级以上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企业环评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重视科技和人才工作,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在企业中的贡献率高,节能减排成效显著,连续三年以上无安全生产事故,近三年年缴纳税金在本市同行业企业进入前5名。
④应用高新技术成果,在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推广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⑤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有反映管理经验的论文或著作,所在单位管理水平或综合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管理人员。
⑥在其他非党政机关主要管理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推动本单位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全市产生较大影响,单位获得市级以上级奖励的管理工作者。
上述各类别推荐人选获得奖项为同一研究成果的,每次申报只限申报一人。
4.在其他领域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在国家、省、市各类竞赛、评比中多次获奖,在市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其他人才。
上述人选的专业背景和经历应符合省、市重点产业的发展方向,并与所从事的工作相一致,在省内、市内企业或机构签订两年以上聘用合同。
四、申报材料
(一)《2017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或第二)层次人选情况登记表》(申报第一或第二层次人选填写)。
(二)《2017年度唐山市优秀年轻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申报第三层次人选填写)。
(三)《2017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申报第一、二层次及市优秀年轻人才人选均需填写)。
(四)有关证件、证明等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各层次人选证书、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纳税证明、代表性论文等,一律用A4纸复印,须单独装订成册,添加目录并由单位审核原件后盖章确认,将原件和复印件一同上报核验(复印件不装订,核验合格后按统一格式和样式装订)。
(五)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推荐报告(含推荐人选排名)。
上述申报材料各一份,并附电子文档(WORD制作),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表格下载网址:www.hets.lss.gov.cn,点击“公告公示”栏页面下载。
五、选拔程序
(一)填写申报材料
按规定要求申请人填写有关材料报逐级上报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
(二)申报材料初审
各单位推荐人选按隶属关系(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按属地管理列报)逐级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直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选上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部驻唐单位直接上报(不含一、二层次)。
(三)初审材料审核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市内对口知名专家对符合条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上报前资格审核。市优秀年轻人才申报材料初审工作由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上报推荐人选
审核合格的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人选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研究后,上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组织评审答辩
1.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申报人选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省内相关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专家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材料进行评审、面试答辩。
2.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市优秀年轻人才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市内相关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专家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材料进行评审、面试答辩。
(六)公布评审结果
1.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评审结果通过省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选,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通过后,报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即确定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2.市优秀年轻人才评审结果通过市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选,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通过后,报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备案即确定为唐山市优秀年轻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
六、相关政策
(一)被确定的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列入省级人才培养对象,由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颁发证书。在四年培养期内,由省财政向第一层次人选每人每月发放300元、二层次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工作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被确定为市优秀年轻人才人选,列入市级人才培养对象,由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颁发证书,在管理期内按照《唐山市优秀年轻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唐人字〔2003〕62号)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二)入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认定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时,不占其所在地区、部门的申报指标(不含省部驻唐单位);第二层次人选,管理期内优先推荐选拔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各层次人选优先选派出国培训。
七、有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确保把最优秀、最有培养前途的人才选拔推荐上来。严格材料审查,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二)梯次递进。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原则上从下一层次人才中选拔产生。凡未列入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上一层次人选。
(三)突出重点。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特点和需求,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要重点面向我市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推荐选拔人选,创新创业人才不低于分配指标的50%。同等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及以上上市企业和“凤还巢”企业优先申报。
(四)面向基层。对在专业技术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予以推荐,并主要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依据。
(五)按时呈报。各县(市、区)及市直主管部门推荐报告、推荐人选纸制材料及电子版,务于2017年4月1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六)收费标准。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字〔2000〕第40号)规定,参评人员每人交纳评审费360元。
联系人:张树彬
电 话:0315-2802781
邮 箱:tsrszjc@126.com
附件:1.2017年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申报选拔名
额分配表
2.2017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或第二)
层次人选情况登记表
3.2017年度唐山市优秀年轻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
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4.2017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三
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