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 17.党员犯罪,有哪些情形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唐山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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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新闻 】【党纪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 17.党员犯罪,有哪些情形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4-06-17

  问:党员犯罪,有哪些情形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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